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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接种的有关问题

狂犬疫苗接种的有关问题

暴露后的免疫程序按下述伤及程度分级处理:

一级暴露:触摸动物,被动物舔及无破损皮肤,一般不需处理,不必注射狂犬疫苗。

二级暴露:未出血的皮肤咬伤抓伤、破损的皮肤被舔及,应按暴露后的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三级暴露: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或被抓伤出血,可疑或确诊的疯动物唾液污染粘膜,应按暴露后的免疫程序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或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将尽可能多的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作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作肌内注射。

暴露前免疫程序:按0天、7天、28天接种,共接种三针。

对曾经接种过狂犬疫苗的一般患者再需接种疫苗的建议:

1、 一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于0天和3天各接种一剂疫苗。

2、 一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3、 三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于0天和3天各接种一剂疫苗。

4、 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但超过3年,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这个好像是药典2005版的内容,但是我发觉我们这儿用的狂苗说明书与此略有差别,一是暴露前预防最后一针是21天上,还有就是对加强注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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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应该按《药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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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按照说明书进行,因为在任何产品都有各自的特点,即使是同类产品也都有一些差别,药典是原则要求,疫苗只要符合药典的原则要求就可以了,但必须更详细,不知你使用的上哪里生产的疫苗。另外也不排除说明书印刷有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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