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dyy在《白茶树下》2005-09-29 12:45 的发言:
我注意到事件的责任人在于做检查的放射科医生。
而按楼上的这种逻辑,那么可以牵扯全市、全省、全国中国共产党的面子等问题,或者可以直接展开人之初性本善或本恶的大讨论。能说说用意吗?
象这样的事情不宜扯大,对双方当事人并不好,真有性骚扰的嫌疑让司法介入就行。
个人之见。
hdyy说的好,处理这样的问题应理性一点。偷换词义(指的是责任人)去处理这事会有失公正的。
非典之事处理了李立明主任,虽然直接责任本不在他身上,这大家都是明白的。这种中国式的处事方法可平熄民愤强政府之威信倒无可厚非。然在卫生院这一级,如果遇什么事都将责任归在院长身上,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反过来问一下这是什么的规定?
其它的话hdyy说的很明白了,能理解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