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应急〔2009〕3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前后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十•一”长假将至,又逢建国60周年大庆和中秋佳节,各种庆祝活动即将举行,人员流动性剧增,甲型H1N1流感传播、扩散风险大大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国庆节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教育、旅游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疫情的严峻形势有清醒的认识,思想上要予以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轻敌松劲的思想,始终把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要针对国庆节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事先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岗位人员负责抓落实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控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抓苗头,防扩散,保稳定。
二、严格监测,及时报告处置疫情
各级卫生、教育、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止疫情扩散。教育、旅游部门发现可疑甲型H1N1流感样病例,要尽快协助其就医,及时通报所在地疾控机构,疾控机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工作。一旦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实验室病例,疾控机构要立即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通报教育、旅游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患者医疗救治和疫情处置工作,教育部门要协助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旅游部门要协助做好旅游团其他成员的医学观察和追踪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疫情控制处理等人员、队伍、物资、车辆的准备。检测工作要以满足明确疫情性质需要为原则,杜绝过度采样和检测工作,节约有限的卫生资源。对于实验室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疾控机构要安排专人认真网报,凡出现重卡、错报的,报告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写出情况说明书面报告市卫生局。
一旦发现有流感样聚集性疫情和发热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各级卫生、教育、旅游部门要立即按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指南要求立即进行处置,减少疫情危害,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切不可依赖实验室监测,不需等待实验室结果再采取措施。要力争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努力把危害减轻到最小程度,全力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快乐的节日。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通畅
各级卫生、教育、旅游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铜高校要加强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应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制,要确保应急值班电话和传真机24小时畅通,确保联络畅通、政令信息畅通。继续加强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确定联络员,具体如下: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旅游局:
市疾病控制中心:12320(实际上我们已经有联络员了,为了应付省厅,我们还是再次安排联络员)
各级各类学校和各旅行社要与辖区疾控机构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互通信息。特别是在铜高校和其他寄宿制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必须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四、紧抓重点环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节前应开展的工作
1、全面部署国庆长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卫生、教育、旅游等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国庆假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确保加强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间断、有成效。
2、加强宣传,重在预防。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关键在于及早做好预防工作。各级卫生、教育、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教育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一次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护知识宣传和布置,要通过学校召开班主任会、学生广播电视大会等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向每位学生发放《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配合参与防控工作。在……高校也要积极引导学生留^留校,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旅游部门要组织一次对导游员、驾驶员、领队等一线接待人员有关防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他们自身防护意识,提高防病知识宣传水平。同时要做好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宣传,要将宣传画、宣传栏放在显著位置,确保宣传有力度、有效果。卫生部门要积极为教育、旅游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3、严控各类聚集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近期不举行人员集聚的大型活动和到校外参加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尽可能停止学生集中活动。对正在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单位要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加强活动日常管理,并制订疫情防控预案或工作方案。
4、强化晨午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和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和疫情报告制度是学校切实做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各级各类学院要一如既往做好发热流感样症状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要针对前一阶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加强对学校负责晨午检及报告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人员力量,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班级,落实到每一个教师和每一个学生身上,确保对苗头性或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不发生或少发生聚集性病例。
(二)做好国庆假日疫情防控。
1、国庆长假是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中小学校传播流行的有利时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强管理。严格禁止各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高三、初三等所有年级学生补课,严令各级各类办学机构在国庆期间停止一切培训等办学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家教、小课堂。
2、加强“十一”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在铜高校以及寄宿制中小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假期留校留宿学生的甲流防控工作,并对假期留宿学生登记造册。要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管理,认真履行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对于中途或提前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进行登记管理,学生外出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宿舍。每个班级要指定联系人,及时汇报留宿学生的异常情况。要坚持履行体温晨、午检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3、国庆、中秋放假期间要求学生仍做好体温监测记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娱乐,尽量不要外出,如需外出,要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
4、旅游部门发现可疑甲型H1N1流感样病例,要尽快协助其就医,及时通报所在地疾控机构。一旦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实验室病例,要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旅游团其他成员的医学观察和追踪工作。
5、各旅行社一线接待人员要向广大游客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引导旅游团减少在人员聚集场所和封闭场所停留时间,增强游客防病意识,减少患病风险。
(三)做好假期结束恢复正常秩序的疫情防控
1、学校要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假期健康状况(有无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有无与流感样病人/确诊病人接触史等相关情况),对在假期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引导其及时就医。
2、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节后学生返校和第一天学生到校之际,切实做好甲流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晨检、体检,把好节后第一关。
五、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卫生、教育、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节前对辖区各单位进行一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全面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重点在学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县、区教育局务必在假期前,对辖区内每一所学校逐一进行督查,对每一所学校防控情况进行评估,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立即整改,检查结束后要通报督查和评估结果。假日期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国庆前后及长假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单位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进行补习、办班的,发现后立即取缔,并通报批评。对导致疫情扩散蔓延,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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