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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中,关于流感样病例的定义是“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其他实验室确定诊断依据。” 算得上是明确的。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中关于H1N1的定义,“通常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 或腹泻。约10%病例可不发热。”,这里就没有明确发热的度数。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凡H1N1,发热度数参考普通流感样病例,也要腋温38以上,还是怎么的,但是又有10%的是不发热的,到底如何确定呢?
大家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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