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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地方疾控参公的

高级职称仍然走事业编制,浙江卫生监督系统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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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之后,只能走行政,不能走职称,很多搞技术的估计也无心再搞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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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晓得,江苏没有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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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话题有点厌了,但是看着日渐拉大的差距,当初反对参公的那些高层的人员不知道是不是问心有愧
对于咱基层人员还是抱着那一点点奢望
这么多的社会职能,凭基层疾控目前的身份,怎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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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旧称防疫站)2003年改制之前一直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各区域疾病控制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延伸,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疾控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能够体现出疾病控制工作回归政府管理职能。
    2008年,广东省和郑州市不同各级别的部分疾控中心率先在全国开展“参公”试点。疾控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所有工作人员均严格参照《公务员法》及配套规定进行管理。
    实际上,国家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中心的高级职称人员参公后收入不升反降,招致疾控内部诸多人员不满,所以,疾控参公阻力不小。不理顺各方面关系,疾控参公将很难在全国大范围铺开。现在卫生部高层也在积极努力,但疾控系统关系理顺、划归公务员、实现垂直管理等等还需国家编委、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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