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大疫情网导出报表中乙、丙类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定义为24小时还是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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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到录入应小于24小时,如果卡片诊断时间能填写到几时几分,就应该小于24小时,关键是很多卡片并没有填写到时分,好象不超过一天就行,即诊断日期是昨天,今天录入应该不算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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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8-14 22: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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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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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8-1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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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seaflame
我当然知道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迟报是指24小时,我要说的是大疫情网每月的报告质量综合分析中“未及时报告”的数据跟该月本地区所有直报用户所报卡片中“诊断到录入”的时间差超过48小时的数据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大疫情网是按照48小时来统计“未及时报告”卡片数的,大家可以比较一下是否如此。按理说,全国统一使用一个大疫情网,使用的数据应该是统一的吧,难道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义“未及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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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8-1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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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倚天屠龙 于 2010-8-12 17:05 编辑
我是08年下半年才接手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的,至今未参加过正式的传染病报告培训班,日常工作都是经同事口传身授的,我从大疫情网导出的报表显示一直是按48小时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质量综合评价”的,不知同行是否也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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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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