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洪涝灾区的饮用水水源?
饮用水水源分两大部分,一是集中式供水水源,一是分散式供水水源。江、河、湖、水库和地下水等天然水体都是集中式供水的主要水源。除上述水体外,池塘水、河沟水、井水等水体,通常都被居民直接取用,称为分散式供水水源。
洪涝灾害期间,粪便、垃圾以入各种腐殖质中的微生物和有机物,随水流的冲刷,对水源的污染已经不可避免,因此,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对水体的污染:持久性或剧毒农药、除草剂、化肥及一些有毒有害试剂、工业生产用的一些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可引起人的急性或慢性中毒,严重时能危及人的生命。一般自来水厂的水处理工艺,对这些物质都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因此,在受灾地区,凡生产或堆放、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单位或部门,在受洪涝灾害期间,应迅速采取措施,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一时间,应迅速采取措施,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一时无法转移的,应就地垫高,并加固堆放仓库的墙体,防止水淹毁损而溢出,或漂移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损害人群健康。
2、防止放射性物质对水体的污染:一些放射性物质半衰期很长,一旦污染水体,不仅在洪涝期间,而且在水退后很长时间内,都能对人体产生较大的毒性作用。因此,洪涝期间应切实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灾区有放射源的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放射源,特别是水灾期间,要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如有放射源的散失,应及时报告,迅速追寻。此外,要防止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固体废弃物流失到水体而造成放射性污染。
3、尽可能减少致病菌和有机物质对水体的污染:如对传染病医院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保证对每个病员的粪便和医院的污水进行重氯消毒后再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