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2006年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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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虽然是和疾病预防控制分开,但是大家的职能分工不同,监督所负责的是卫生监督,CDC负责的是卫生监测,CDC是站在技术的角度来对待食品,公卫,职防,消杀等 比如吧: 食品卫生监测:实施食品、食用具等健康相关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监测、卫生学评价;对大型食物中毒和污染事故及时进行调查,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公共卫生监测:实施宾馆、旅店、发廊、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现场卫生监测检验工作,开展化妆品、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评价。 职业病监测: 负责制定劳动卫生、放射卫生防治计划、职业病防治对策和措施;实施职工健康监护、劳动卫生作业场所和卫生学工程监测;负责组织职业病诊断及处理;负责职业病防治有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归档和上报;参与劳动作业场所突发事件的调查抽检、诊断和处理。(大多数的职业病诊断都归于CDC负责) 寄防消杀监测: 实施寄生虫控制、监测计划,制订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寄生虫病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和疫情报告;调查、掌握归属地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群分布、生态习性;开展医疗保健机构控制院内感染消毒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总归而言,CDC是负责整个流行病学的技术方面,由于国家对于CDC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不断重视,因此,对于传染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注是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这样一来反而削弱了人们对于CDC本身的卫生监测职能的认识,而造成CDC的卫生监测业务不断萎缩,监督监测分家以后,监测的职能由于少了行政的支持,又涉及到创收的问题,因此也不得不承认监测工作是越来越被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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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2-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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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小强和翔龙天下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霍乱监测那个我的确没搞清楚,已经纠正了。 狂犬病那个实在没办法,狂防办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省上也是这样的,这些数据都是按照省上的要求提出来的,这些工作虽然分别由畜牧和公安来完成,但是站在狂防办的角度来提,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去年我市发生了12例狂犬病,政府追究责任,都是来找卫生部门,唉,我觉得狂防办设置的也不合理,根本都不应该设在卫生局。 爱滋病监测也说的很好,谢谢。 现在卫生执法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已经完全分开了,所以食品卫生和职业病都不由疾控科负责。(我很是郁闷,职业病是一种病,为什么会让执法监督科来管。) 公共场所的监测历年来省厅疾控处都没有提到这个工作,我估计也是属于执法监督科在负责。 再次感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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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2-2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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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2-2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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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有几个地方存在非常严重的专业性错误,需认真改进一下。
1、第一大点第六小点关于肠道传染病防治的那一段,原文中提到“要加强霍乱疫情监测”,还特别提到“认真开展霍乱O139,O157:H7监测”,这一段写得给人造成一种很不专业、很外行的感觉。O157:H7是大肠杆菌,并不属于霍乱弧菌,但原文整段给人的印象都是说加强霍乱监测的各种措施。况且霍乱菌还有O1群的,O139只是非O1群的一个血清型,其它O1群的难道就不需要加强监测了?
2、在地方病防治——狂犬病那一段也说得很外行,十分不专业。我不知道你们自贡市在狂犬病防治方面对于犬只的管理是不是真的是由卫生部门去管理,但据我了解犬只的管理应该是由公安部门执行,犬只的免疫应该是由畜牧部门去负责。卫生部门只是负责对被犬伤人员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当然也有卫生宣教的责任。但楼主在原文中提到卫生部门要重点抓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还要达到多少多少率等等,甚至还说要坚决捕杀狂犬、野犬和违章犬等等,同时还要做好犬只免疫登记和犬只审批登记等。非常清楚,管犬、犬只免疫、杀犬这些工作都不是由卫生局去做的,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
3、艾滋病防治除了要落实“四免一关怀”、行为干预等有关内容外,艾滋病的常规监测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但这一段全篇都没有提到“加强艾滋病监测”的内容,建议增加有关监测方面的一些工作内容要点。
4、疾病控制工作其实也包括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工作内容,但作为一个市卫生局有关疾病控制工作要点,居然没有上述二项有关工作内容,这也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那岂不是CDC方面不需要进行为关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监测了,卫生监督所也不需要对上述二方面进行监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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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2-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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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 只是,无消毒生物防制等信息.555 [em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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