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制定的一个县级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方案,希能以市政府的名义发文。帖在这里供大家参考,有用的话省去了您起草之苦。如您有好的经验或发现不足之处请跟帖说明,便于正式发文前修正。
流动儿童免疫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1、背景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的预防接种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通过接种率达“三个85%”的目标,实现了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其他一些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显著下降,人群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流动人口绝大多数正值青壮年期,又处于生育高峰,且家庭流动占有相当比例,流动人口中儿童(以下简称流动儿童)群体庞大,居无定所,往往得不到免疫接种,成为预防接种针对疾病发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已经成为我市预防接种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了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我们根据国务院434号令《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预防接种技术管理规程》、《特殊人群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方案》和《**省流动儿童免疫预防工作管理方案》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目的
掌握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现状,提高接种率和免疫服务质量,消除免疫空白,减少易感人群,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杜绝相应传染病爆发,保护儿童健康,巩固预防接种工作成果。
3、 对象与指标
3.1对象:
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市外7岁及7岁以下儿童。
3.2工作指标:
3.2.1连续居住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98%。
3.2.2按免疫程序规定,“五苗”单苗接种率≥85%。
4、具体措施
4.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增加投入,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经费需要,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要加大管理力度,保证从事预防接种卫生人员的数量,保证镇、村两级防保队伍的健全。提高认识,明确预防接种是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每个儿童都应获得的权利,也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人群的关怀。流动人口中儿童的预防接种要按照居住地原则,由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工作。要努力为流动儿童接种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采取政策上的支持。对不属于接种禁忌症范围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适龄儿童提供免疫服务。
4.2 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卫生部门是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主要单位,要做好牵头联络工作,加强与公安、教育、宣传、计生、镇(街道)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抓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4.3 严格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流动儿童迁(流)入当地居住3个月及3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记录。入托、入园和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是教育部门的本职工作,在流动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和入学手续时,做好查验工作,将接种记录载入学生健康档案,结果及时报当地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要积极配合托幼机构、学校做好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按照规定为没有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4.4 重点加强流动儿童登记报告制度。
4.4.1 公安、计生部门在掌握流动人口情况时,应注意询问有无适龄儿童并作好登记,将结果定期向当地接种单位通报;
4.4.2接种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免疫接种专册,项目包括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籍(省、县)、流入日期、是否持有接种证、既往接种记录、现详细住址和现居住房主姓名及通讯方式等,每月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流动儿童人数及接种情况;
4.4.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随时对新发现的适龄流动儿童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其到接种单位登记和接种,每月将所辖范围内的儿童流动情况报接种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组织辖区内应种对象开展预防接种,联络员按要求完成流动儿童报告工作的,由所在的村(居)给予适当的劳务报酬。
4.4.4接种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指定专人分片包干负责所辖村(居)的流动儿童查访工作,定期到当地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派出所、村(居)委会及招收大量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幼儿园、小学等单位收集流动儿童资料。定期开展主动搜索,接种单位每季至少覆盖所辖村(居)一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月对负责的村(居)搜索一遍。
4.4.5建立例会制度,接种单位负责按月召开例会,召集接种单位分片负责人、村居联络员、社区医生,了解、核实本区域流动儿童资料。
4.5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根据当地流动儿童分布的不同情况,合理制订服务计划,方便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提高免疫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由各常规接种门诊承担,必要时设立临时接种点,延长接种时间。实施安全接种,保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质量预防接种服务。
4.6开展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动员和信息传播。
加强社会宣传动员与信息传播,针对性地采取宣传画、光碟、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向流动人群传播免疫预防相关知识。加强对妇保站、医院产科医生培训,孕妇产前保健、分娩时提供儿童免疫接种有关知识,提高母亲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医院儿科医生的培训,儿童寻求医疗服务时询问免疫接种史,并提供免疫接种服务信息。在接种门诊、社区及医院产科、儿科门诊和流动儿童集聚地处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在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散发宣传单,在交通出入口设立告示牌,以及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方式,通知免疫接种的政策、对象、地点和时间等,宣传部门应为预防接种宣传提供方便,开辟公益宣传专栏,提高流动儿童监护人认知水平,自觉配合开展接种工作。村(居)委会加强对房屋租赁的房主的宣传,通过他们传播有关预防接种信息,通知免疫服务地点与时间。
4.7开展督导和检查评估。
各镇(街道)应每年对村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卫生部门应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流动儿童接种情况专项调查,分析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重点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接种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建立奖惩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落实情况。
各单位要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持之以恒地开展工作,巩固预防接种取得的成果,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