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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官员是否应该到现场?

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官员是否应该到现场?

昨天我这儿又发生一起突发事件,卫生局立即指示调查处理,在2小时向他们报告(含文字报告),调查中,我们又发现安全生产部门市区两级的局长都亲临现场,了解情况。而我们需要现场边调查、边写、边打电话向卫生局应急办、分管局长、局长打电话,安全监督管理局的人多次问我,你们这种方式自己不觉得累吗?你们的局长自己到现场不就什么都了解了吗?而且了解事故调查的复杂性和艰辛!他可能不知道:卫生局权力还了得,掌管16个单位单位近10000人,听汇报还看有没有时间。

一旦政府和市委向卫生局问及事故事宜,他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或者上级不满意,责任还是疾控中心的材料没有写清楚(有时领导确实不懂事故到底是啥玩意)。

所以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应该向其它部门,放掉可怜的官架子,自己到事故现场看看,了解下面是如何艰辛的开展工作,了解事情情况,也希望他们看看疾控中心在既没有行政权、又没有检查权(没有检查调查证件)工作的艰巨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责任人,理所当然要到现场,疾控部门只是技术支撑机构。但是,到达现场的疾控部门也是受行政部门委派的。我认为也不必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到现场,至于较大突发事件,个人认为至少区县级还是应该到现场的。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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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必须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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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到场了,文件有规定的,他们不到场,那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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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不必到现场,因为行政部门人员没有卫生保健费,疾控部门有每天9元,他们不到现场就失职。[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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