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所有的卫生法律法规都是挺好的,卫生部出台的各种规范也都是很好的,但却忽视了一个最大的事情,就是我国的卫生体制的国情.象突发卫生事件的界定和处理都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事情,但是各级卫生局分管疾控的科室大都是1个人,甚至还是兼职的,并且还大都不是业务出身。所以该由卫生行政部门该做的事卫生局做不了或不做,那么这些事情就只能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做了,做的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还缺乏力度,难见效果。是出力不讨好!但还得继续做着,毕竟疾控是卫生局的下属单位。 要想改变这种情况,不是要疾控有执法权,而是各级卫生局的领导切实的担负起自己的职责,担负起领导的作用!局长们重视点公共卫生工作! [em01][em01][em01][em01][em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