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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拿耗子—食物中毒归疾控中心管么?

回复17楼《食品安全法》就是规定发生食物中毒CDC就应该去处理,你说“其实卫生监督完全可以自己调查(他们也是学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出身的啊!),说白了:1.他们就是懒,遇到麻烦事情就往疾控中心身上推!”我是不认同你的观点,现在餐饮业由卫生监督代管,发生食物中毒按你的观点卫生监督可以去处理,如发生在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环节的食物中毒哪叫谁去处理?所以《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生食物中毒由CDC去处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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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应该管,职能都走了,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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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拿什么去调查食物中毒?身为CDC的人员你平时接触食品进货、加工、流通、生产和销售环节么?你对这些了解多少?你平时就没干这些你还怎么去调查?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由CDC负责收集信息,调查奶粉来源,为什么?作为监管部门的技术监督局、工商、卫生监督干什么去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是怎么生产、加工、销售出去的?术业有专攻,一个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完全可以由医院和监督所共同完成,为什么总扯上CDC?CDC是万能的么?一个县级CDC有几个人?几个科室?能做多少检验项目?就算他采了样能做出来结果么?就算结果出来了能作为法律认可的证据么?只能说CDC地位太低,领导不重视,可有可无的单位,谁都要把你欺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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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能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假设不管,怎么网络报告,况且还有初次、进程、终结等报告,所以还是要分情况,如果政府部门细化落实一下责任,当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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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给疾控来点实际的
走自己的路,让身后洒下一地的秋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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