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2005-8-26制订,2005-12-28修订)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应急条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切实覆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建立组织健全、反应灵敏的应急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各类应急工作提供专业组织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善地 副组长:张绪军、张立厚 成 员:胡泽照、曹春玲、郑昌治、杨青国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队:办公地点设疾病控制科,由张立厚同志负责办公和联络。分设: 1、流行病学调查小组: 组 长:张立厚 成 员: 杨青国、李晓灵、刘 瑛 办公地点设在疾控科。 主要职责任务: ①负责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 ②负责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③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宣传、咨询和人员培训等; ④负责协调、组织、调运重大传染病防治物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拿出物质储备、供应及调配计划,报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⑤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收集、分析、整理和汇总,根据疫情发生趋势,预测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的可能,及时报告; ⑥协调中心其它小组的工作; ⑦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紧急或临时性传染病防治任务。 2、重大疫情防治消毒及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张绪军 成 员:王筱京、殷卫东、余贵宪 办公地点设在疾控科。 主要职责任务: ①负责疫区的紧急消毒任务; ②负责重点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 ③负责全县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 ④负责指导、参与实施中小学校的预防性消毒; ⑤负责配制、调拨全县消毒物品,提出监测消毒药剂成份含量报告,定期开展消毒剂量监测工作; ⑥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包括:消毒场所名称与数量、消毒面积、消毒剂及其使用量,参与消毒人员; ⑦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紧急或临时性传染病防治任务。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办公地点设办公室,由郑昌治同志负责,人员有张 展、张 博。 主要职责任务: ①负责疫情网络系统报告工作。按照所发生应急事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疫情; 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4小时值班工作,按值班职责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③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的登记、整理和汇总,定时向相应管理职能科室或领导报告; ④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工作动态、上级有关信息和安排; 4、后勤保障组:办公地点设会计室,由胡泽照同志负责办公,人员有张富萍。 主要职责任务: ①负责应急物质的采购、保管和供应; ②负责组织应急物质、器械的维修和管理; ③负责对消毒、杀虫等药品的储备管理; ④负责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 ⑤完成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后勤保障工作任务。 5、检测检验小组: 组 长:曹春玲 成 员:韩大运、李清华 办公地点设监测检验科。 主要职责任务: ①负责消杀药品的含量的测定; ②按照相关检测技术方案要求,做好现场样品采集、包装,运送; ③协助现场流调人员做好流调工作; ④责对消毒药剂成份含量监测,确保消毒剂安全有效; ⑤协助信息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⑥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紧急或临时性传染病防治任务。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队:队长由张绪军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监测检验科,由曹春玲同志负责办公和联络,人员有张立厚、张博、郑昌治、刘瑛、李晓灵、韩大运、王筱京、殷卫东、李清华。 主要职责任务: ①负责全县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暴发的调查与控制; ②负责全县职业中毒和农药、鼠药或其它有毒化学物品引起危害严重的急性中毒事件的调查; ③负责全县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与控制; ④负责全县重大的医院内感染的调查; ⑤负责全县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的调查; ⑥负责全县对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等事件的调查; ⑦负责全县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的调查; ⑧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任务。 二、应急技术、信息和物质管理。 1、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法定权限和应急预案、技术规范、工作程序。 2、熟练掌握现场采样、检测技术,做到快速准确。 3、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演练,考核合格,明确职责。每年至少组织集体演练一次。 4、加强对乡镇防保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5、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信息,并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和反馈。 6、配备必要的设备,并安排药品等储备。 (1)、现场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现场采样器材;消毒、杀虫器材。 (2)、药品储备:包括:消毒药品;控制病媒生物的药品(如杀虫、杀鼠等); 预防性药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以县为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1)鼠疫1例,霍乱首发或爆发; (2)肺炭疽首例或连续出现2例以上: (3)五天内发生肺炎25例、伤寒副伤寒5例、痢疾50例、出血热3例、流脑10例、乙脑20例、临床确诊脊髓灰质炎1例,狂犬致伤3人、艾滋病1例、食物中毒30例; (4)导致死亡1例以上的传染病; (5)在重大活动期间或特殊地区发生的传染病; (6)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等新传染病的爆发; (7)需要多部门参与控制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等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传染病和意外事故; 2、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1)在重大活动期间或特殊地区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导致死亡1例以上食物中毒; (2)急性职业中毒并发生3人或死亡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 (3)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导致死亡或确认与预防接种直接相关的群体性疾病; (4)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 (5)学生预防性投药不良反应同时发生30人或死亡1人以上; (6)局部地区短期内发生多例患不明原因的疾病或死亡; (7)医院或实验室感染爆发; (8)使用伪劣化妆品出现多例不良反应者; (9)异常出现的病媒昆虫、动物; (10)上级交办的其它需要参与相关工作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2、突发事件的认定 对值班人员或责任科室报告的突发事件,在责任科室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相关科室或专业人员,对事件原因、调查结果、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初步认定结论。 传染性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链球菌病和脊髓灰质炎,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3、报告的时限 突发事件监测科室,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经初步认定的有上述应急报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4、报告主要项目 (1)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等。 (2)报告方法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当事单位,均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初步报告:县疾控中心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做好记录,核实后立即从疫情网络系统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县卫生局。 (3)进程报告:根据现场调查和采取措施情况,及时做出进程报告;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上级要求,增加进程报告频次。 (4)、结案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做出结案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处理 1、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及专业人员,对突发事件做出综合评估,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根据事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向县卫生局提出是否启动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的建议(遇紧急情况可先行电话口头报告,先行调查处理)。 2、经上级批准后,中心相关科室及专业人员,应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岗位,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和技术指导,针对突发事件原因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报告处理流程(见附件) 4、应急处理程序 (1)、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或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或带班领导报告。 (3)、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带班领导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工作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同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 (4)、初步调查,提出假设。到达现场后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①核实情况:对事件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核实,对所有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了解病史、接触史、进食史、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 ②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可能引起疾病、中毒、污染等发生的因素,并采样送检。 ③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假设。 5、采取控制措施。 下列工作应同时进行。 ①对原因比较明确的,可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和消除致病、中毒、污染因素的措施。 ②特大及影响范围广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③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针对性地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污染物清除。 ④怀疑为传染病时,应对尚未隔离的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严密观察。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免疫接种,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 ⑤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6、突发事件处理全过程,都应及时报告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7、无续发病例或继发污染、泄漏时,可解除控制措施。 8、向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汇报事件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写出业务总结和处理报告。 9、资料整理、归档。 附件: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附件: 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注:1、初级信息 2、上报信息 3、处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