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任引津
一、毒物定义及中毒来源
(一) 毒物定义 通常是指较小剂量的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作用于机体,能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由于任何一种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对机体可能有毒,而在另一些条件下可能无害或甚至有益,故毒物与非毒物之间不存在绝对的界限。目前许多文献以“外源性化学物”一词代替“毒物”,但“毒物”仍为通用名词。
(二) 中毒来源 常见急性中毒的原因,一般有下列几个方面:
1. 生产性中毒 指在工作中接触工业毒物,如原料、中间产品、辅助剂、杂质、成品、副产品、废物等所致中毒。
2. 环境因素所致中毒 有时称环境病或公害病。指生活环境中,因空气、水源、土壤受毒物污染中毒。
3. 食物污染毒物所致中毒 ⑴毒物可直接污染食品;⑵食用已吸收毒物的动物或鱼类等;⑶已被污染的盛器装食品或饮料;⑷误将毒物作为调味品或添加剂,如亚硝酸盐中毒等。
4. 误服有毒的动、植物所致中毒。如误食河豚、鱼胆、毒蕈等。
5. 药物中毒 过量服用中药或西药引起中毒。近年来因服用含过量毒物的土方、偏方治病引起中毒颇为多见,如以含铅药丸治疗癫痫、含砷或汞的土方治疗牛皮癣等。
6. 霉变食品所致中毒 如变质甘蔗、臭米面等。
7. 药物滥用 指酗酒、吸毒如海洛因、杜冷丁等。
8. 自杀 服用毒物、过量药物或吸入毒物如一氧化碳等以达到自杀目的。
9. 谋杀 用毒物投于饮料、食品中或用注射,造成有毒生活环境等手法,谋杀他人。目前较为多见的是用毒鼠强、氟乙酰胺投毒,造成集体中毒的谋杀事件。
10. 军用毒剂 如沙林中毒。
二、急性中毒的诊断
急性中毒发病急骤,病情常较复杂,且变化迅速。因此及时诊断是十分重要的。诊断 要点是:
(一) 病史 应详细耐心询问病史。围绕两方面询问:一是毒物接触史,如在工作中接触何种毒物,对在乡镇企业中工作者更应重视,因发生中毒机会较多;或有无服用药物史;或是否有口服毒物污染食物的线索,以及生活环境中有毒物污染可能性等;另一是现病史,如发病情况及主要症状。如患者起病急、出现意识障碍、惊厥、恶心、呕吐或腹痛、呼吸困难而病因不明时,在考虑诊断及鉴别诊断时,应想到急性中毒的可能性。
(二) 现场调查 怀疑职业中毒应到工作地点调查,有生活性中毒可能的患者到其生活环境中调查等。对明确诊断很有帮助。
(三) 实验室检查 重点是测定患者的血、尿、粪、呕吐物等生物材料中毒物或其代谢产物的定性、定量分析。
根据以上三方面线索并排除类似表现的其他疾病后,即可明确中毒的诊断。
三、急性中毒的处理要点
(一) 现场抢救 迅速将患者救出现场,在进入现场时应配带防护设备,同时有人监视,以防止发生更多人中毒。救出现场后,给予必要的紧急处理,如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施行复苏术、保持呼吸通通畅、除去义齿、注意患者保暖等。应保持环境安静。如有眼部、皮肤污染,应立即进行冲洗,送医院途中应有医护人员陪同,继续进行必要的抢救处理。
(二) 清除毒物 继续彻底清除未吸收的毒物,如催吐、洗胃、灌洗肠道、导泻、利尿等。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洗胃在服毒6小时内最好,但超过6小时亦应施行。不必过分强调配制特殊洗胃液,选用清水更方便、迅速。洗胃操作要细致,避免发生各种并发症。应牢记阻止毒物继续吸收,其疗效及经济效益远胜于毒物吸收中毒后,再采用的各种解毒及治疗措施。
(三) 其他防止毒物吸收的措施 根据毒物的理化性质,可分别选用中和剂、沉淀剂、保护剂,如牛奶、蛋清、花生油等,或液体石蜡(用于误服有机溶剂)等。
(四) 血液净化疗法 不同毒物选用不同的净化技术。有指征者应及早施行。
(五) 特殊解毒剂
1. 排毒剂如金属络合剂、巯基络合剂等。普鲁士蓝用于铊中毒,乙酰胺用于氟乙酰胺中毒。
2. 针对毒作用的拮抗剂,如急性有机磷中毒用抗胆碱能剂,急性酒精中毒、吗啡中毒用盐酸钠络酮等。
3. 复能剂 如急性有机磷中毒用氯磷定,高铁血红蛋白用美蓝等。
(六) 非特异拮抗剂 针对很多毒物所致急性中毒的机制,与活性氧自由基等活性物质大量生成密切相关,因此采用自由基清除剂如糖皮质激素等,又如钙通道阻滞剂如硝苯地平、尼莫地平等以控制细胞内钙恒稳失调等。
(七) 高压氧治疗 具有高压、高氧的双重作用。用于治疗急性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中毒,对急性中毒性脑病也有较好疗效。
(八) 量子血治疗 可直接改善组织缺氧、改善微循环等。可用于急性一氧化碳、硫化氢中毒。也有用于急性呼吸窘迫征取得疗效的报道。
(九) 其他对症、支持治疗 改善患者内环境、增加抵抗力、减少痛苦、防止继发症、并发症以及重视护理工作、良好的营养、心理治疗等,都十分重要。
(十) 中医药治疗 可根据辩证论治原则来进行。
(十一) 严密监护 危重患者要加强观察,选择重点监护指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200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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