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乍甸镇56人在食用一小贩出售的炖牛肉后出现中毒症状,截至28日,一名7岁小孩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5人经过急救已基本脱离危险。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化验,牛肉中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
个旧市卫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26日19时左右,市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吃了小贩李某拉到乍甸镇“超拓公司”冶炼厂宿舍门口卖的炖牛肉后,不少人都出现了呕吐、头昏等症状,从17时开始陆续有人到镇上的卫生院就诊。接报后,市卫生局在向个旧市委、市政府汇报后,立即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安排调查小组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同时组织辖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全力免费抢救病人,并从州里调了200多支特效药对中毒者进行急救,后分批将病人转到医疗条件较好的个旧市昆明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继续救治。
当地公安机关很快就介入了调查,经查,这次中毒的大多是“超拓公司”冶炼厂的职工及家属,还有部分在附近打工的农民工。根据中毒者提供的线索,公安干警找到了这名小贩李某,他在鸡街镇开了一家饭馆。据他交代,当天下午,他在家里烹制牛肉,因为食盐用完了,就顺手抓了点自认为是盐的东西放进牛肉里。卫生防疫部门随后对他店里的食物进行了取样化验,结果发现每公斤牛肉含有亚硝酸盐达12.34克。据个旧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亚硝酸盐只能在火腿肠里放几毫克,用来防腐。对于普通人一次服用0.3毫克就会中毒,如果服用3克就会达到致死量。
在所有中毒者中,7岁的孔善善在吃完牛肉10多分钟后就出现了中毒症状,舌头麻了,嘴唇发青,到后来身体抽搐,眼睛发花,无法言语。但家人以为是肠胃的毛病,还帮他刮了痧,等到后来发现不对劲送到乡卫生院的时候已经死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他的善后工作。
乍甸派出所公安干警对李某进行了连夜突审,初步认定他并非故意投放亚硝酸盐导致他人中毒,但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对他进行了刑事拘留。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审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