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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公卫医师的处方权

[讨论]公卫医师的处方权

在一个县,有一持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证的职工,因各种原因,调到县医院工作,在坐诊中,发生医疗事故,经调查结果;一是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坐诊违反执业医师法,二是卫生监督所不作为,就这样监督所长挨了处分。可回想,医疗单位的不论是何种执业医师调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要在调入时转一下职称就可以了,这到底对与不对。

在我们市内的一个县,具体的县名暂时不便告知,因可能不只是处分,最后结果定论再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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