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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羁押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该怎么开展工作?

我们发现后全部放了,警察叔叔害怕!
艾滋病基本上是释放的充分条件!
这些人放出去后正好以艾滋病作为护身符,疯狂作案!
这是多部门合作的效果!
荒唐啊!
可悲啊!
我已多次接到外地公安局来核实犯人的艾滋病感染史电话(通过本地公安部门),他们一经核实立即释放!
我们本地也核实过多起艾滋病病人作案后向本地公安申明艾滋病感染事件(很多人都在外地已查出阳性),都是释放后再作案的!
由一斑而见全貌,可见我国防艾工作的成效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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