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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结防科工作人员待遇

既然正式调入,就不应该歧视.我们CDC也缺结防专业人员,也曾从基层借用过人员,不仅是发全额工资,其他待遇同CDC人员一样.

改革开放前,有人员性质一说,乡镇"集体"人员是不能调入CDC这样的"全民"性质单位的,集体单位60%财政拨款.现在,在沿海各省,早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不知道写信的作者是什么地方的,是不是遭遇的就是这个壁垒.

问题解决的关键在卫生局和CDC的头头.他们没有尽责.

我们从1997年就搞项目了,2003年才搞的地方大概是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级CDC,竟然连搞结防的人都找不出,调人上来又不给应享有的待遇,这叫什么事?有没有天理?

这个县2003年以前的结防工作,看来全部是造假的喽.

本人在论坛的相应版块就结防发表过意见,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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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县在2003年之前结防科唱的是空城计,"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他连廖化也选不出.

  项目任务下来了,没办法再忽悠下去了,只好调人,由调来的新人组成一个科室,信上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如果CDC全部都拿60%,他们何苦写这封信.这个县CDC的头将他们的工资差额补齐是举手之劳,是他职权范围内的事,我相信不会有吃饱了撑的人去追究他"违反政策",他偏偏不这样.冷血如此,奈何奈何.

  我们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全经财政局过堂,临时工的待遇和退休留用人员工资差额的补齐,从来被听说触过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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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三位兄弟的问题得到解决没有?

说不准才表彰过的结防先进个人中就有他们的上司.是好事,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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