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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属地管理”是怎么理解的?

大家对“属地管理”是怎么理解的?

自从“非典”后产生了了一个“属地化管理”的新名词,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还不错,确实便于统一辖区各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当时我的理解是疫情报告属地化管理)。但是几年下来,我觉得“属地化管理”已经变味了。我是一名区CDC,辖区内有多家市级大医院,这几年的工作,我觉得除了非典的时候说话还能有点用以外,现在如果到医院联系传染病漏报、结核病防治、肠道门诊、疟疾镜检等等诸如业务上的工作时,要是遇到关系比较好的熟人,还稍顺利点,如果一般化或不太不认识的,能和你说句话就不错了,还配合你疾控部门开展工作,等着吧。这样一来,市CDC轻松多了,不管什么事,一句话:属地管理,就你事。其实他们也知道,市直大医院也不给他们面子,原来还能和我们一起去跑跑,现在压根就不去了,难事能躲一件是一件。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知难多少?疾控不象卫生监督,如果医院总是做不好,可以直接行政处罚。但疾控不行啊,这些大医院对区卫生监督所可能还有点感觉,但根本不把你小小的区CDC放在眼里。因为CDC有很多工作是请求人家帮忙的(至少在现实的工作中我是理解的),比如恶性肿瘤和死亡的报告、结核病的发现和转诊,要是做不好,你也没有办法,不能处罚,只能层层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把他们惹急了,在工作中处处给点绊子,工作更难开展,只能陪着笑脸请吃饭、拉关系,把关系混熟了才能支持我们的工作。现实生活中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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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十年在2006-4-8 15:02:57的发言:

CDC表面上是没有权,实际上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比如学校发生突发事件,CDC到学校处理疫情就是代表卫生行政部门,你们完全可以在处置完疫情后,对学校说受卫生局委托提出以下建议,希望你们怎么怎么做。

不仅是去学校,去乡镇处理疫情时,同样也可以这样说,出去调查食物中毒也可以。

如果对方不按照规矩办事,你们可以将情况报告卫生局,再由卫生局出面,局里面怎么说也是帮自己人说话吧?

十年啊,你怎么把卫生局的地位想象得这么高?卫生局,说实话,管管本系统内的单位还可以,出去了谁把你当回事,如果全国的卫生行政机关都这么强、位置都这么高的话,何至于卫生部这么软呢?难道你不承认卫生部软吗?全国的CDC、监督所都在寄希望于卫生局,但卫生局又能满足什么呢?只会对自己的下属部门发脾气。举个例子,比如去年查验新入托、入学的预防接种证,咱们这儿的市局联合教育局把上面的文件加个文件头转了下来,完了。我们这些基层人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每个学校挨家跑,腿都跑细了,最后查验工作还是相当不理想。在这点工作上,我真想不明白,国家卫生部的那些老爷们是真不知道下面的实际情况,还是看见卫生监督的好多工作都被人家拿走了,所以疾控工作抓紧抓到手上,别让别人再干了?象这样的工作,在国家这一级为什么不能让教育部门来牵头,卫生部门来协助,而由卫生部门牵头呢?让教育部门牵头肯定能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而现在这样做的结果呢,就是学校想干就干,不想干你得求着他干,他自己没有责任感,人家教育局也不会处理工作落实不好的学校。不知各位那儿的情况怎么样?这不,马上又要开始这项工作了,还不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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