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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安徽泗县疫苗案宣判

大家对“泗县甲肝疫苗事件”的关注是必然的,因为我们都是疾控人,对这次事件的讨论也是比较全方位的,因为我们还是疾控人;我个人认为,对本次事件的最终判定已无须讨论,因为它已经是事实并且生效,当然这样说有可能召致一些同行的蔑视,也似乎有点冷血,但我想更多地和大家探讨一下当前国情下基层防保体制或实际情况:

一、基层防保体制:社会主义特色但政府不埋单,地区间严重不平衡;

1、我国的三级防保网络是我国的一大特色,历来是各级政府控制疾病流行与传播的镇山法宝之一,作为同样体现政府职能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这一块)这样一个算不上什么的医疗单位,政府在财政上并未予以保证,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只能靠自己的创收来养活自己,而预防保健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分配现今是日益低微,基本是平均奖这么个情况,临床看低防疫的不在少数,防疫人员的生存历来艰辛并非一朝一夕,作为院长们给防疫人员一点压力也并非稀有之事,当然这同时包括工作和创收,所以院长们支持通过接种疫苗搞点创收基本算是全国所有乡镇卫生院这一级领导的普遍愿望和想法这应该不会引起大家的非议吧?所以动机上并非非法之想;

2、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我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省的情况又不尽相同,经济好一点的省份的乡镇卫生院他们的创收可能会好一点,原因很简单病人口袋里有钱,而经济差一点的省份创收就显得艰难一点,但作为有价疫苗的供应价格相对统一,利润的诱惑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似乎更大一点;同时常规情况下,规范、制度、法律等等一般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这似乎可以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得到印证;

3、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地区开始探索政府出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即按乡镇所辖人口财政予以补助,从每人15元起不等,主要购买防疫、卫监、妇儿保还有不知哪一块共四项公共卫生服务,这样的话,乡镇防疫医生的工资就有了财政保障,他们的工资在每月发放基本保障的前提下,通过以上四个业务主管单位的考核年终予以发放,防疫人员的待遇有了,工作的质量也好,规范的执行也好,或者在处置和预防一些疫苗接种反应和事故方面应该更好一些,当然在任何时候疫苗的接种反应和接种事故总是难免的,谁也不能确保100%,这也应该算是常识;

4、说了这么多,各位一定想你到底想说明什么?我只是想表达这样一种观点,每个时期总有其时代特色,也必然有这个时代的一些附带产物或称之为社会现状,所以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或者明确一点开展接种的单位在完成上级或者国家下达的接种任务或者在开展有价疫苗接种时,必然会碰到一些事情,但政府却并未就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或是规范或是补偿机制来弥补,这是我们法制建设的滞后,也是疾控人在这个时期的悲哀,那么难道我们为国家做工作出了差错就只有等媒体引导法律来制裁吗?我想这其中我们当地政府特别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早介入事件中,及时调查和公布一些相关信息,协调各部门,并请上一级鉴定小组及时介入调查,平息事态发展,而不是等事情不可收拾后光想着责任追究波及的范围和影响,而事实上某个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大众对这个结果的判断和认同也并非单以这个结果来衡量其所涵盖的全部,说得难听一点,是人总有眼睛只不过亮度不同而已!

二、本来还想说说有价疫苗推广使用问题,快下班了,以后再聊,我是一个计免外行的疾控人,说得不对地方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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