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2006年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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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2006年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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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小强和翔龙天下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霍乱监测那个我的确没搞清楚,已经纠正了。 狂犬病那个实在没办法,狂防办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省上也是这样的,这些数据都是按照省上的要求提出来的,这些工作虽然分别由畜牧和公安来完成,但是站在狂防办的角度来提,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去年我市发生了12例狂犬病,政府追究责任,都是来找卫生部门,唉,我觉得狂防办设置的也不合理,根本都不应该设在卫生局。 爱滋病监测也说的很好,谢谢。 现在卫生执法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已经完全分开了,所以食品卫生和职业病都不由疾控科负责。(我很是郁闷,职业病是一种病,为什么会让执法监督科来管。) 公共场所的监测历年来省厅疾控处都没有提到这个工作,我估计也是属于执法监督科在负责。 再次感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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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用不着道歉,都是心平气和在讨论问题。 你能给我提意见就是对我的支持。 很感谢你提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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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zongggjun在2006-2-28 11:33:10的发言:
总体尚可,但看得出你肯定不是从疾控条线出来的,专业方面还需加强,至少比我们卫生局的分管局长专业水平有差距。
不知是你们那的地方特色还是什么,狂犬病属于地方病防治范畴吗?据我所知地方病防治一一向都是指碘缺乏病,麻防,寄生虫,疟防等。
你说的很对,我是学临床专业毕业的,毕业后考进卫生局。
进单位时是2004年12月28日。
真正接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也就1年的时间,专业知识相当缺乏,刚开始来的时候听到说“流调”这个词,我都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肯定和你们局长比不得。
狂犬病属于特殊原因,几年来一直没发病,去年全市发生12例狂犬病,都集中在一个县。
在全省都出了“名”。我本来也觉得加在地方病里面不妥,但科长要这样办。
不过在有些狂犬病严重的地方,狂犬病防制是列入了地方病防治里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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