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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卫生部确定2006年十大卫生工作要点(06-01-07)

我来说2句。网上转的那篇文章太偏激了,也许他根本就没认真读懂高强说的那几句话。新闻上是这样说的:“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还要求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 先来说公立医院,按照GCD的说法,凡是加上了人民医院的都叫公立医院(虽然大家晓得它并不“公”,也晓得并没有真正的公立医院)。作为一个部长,他能说这些医院不是公立医院?是不是真正的公立,要政府说了算。但是高强认识到了这些公立医院不公立,所以他提出了“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还要求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这就是一个卫生部长职责范围内能做的。

再说“中国有2/3的医院都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真正效益好的,只有省级大医院和国家级医院”如果这句话中的医院换成CDC,我也许会赞同。2/3的医院?据我所知每一个县的县医院效益都是大大的好。医生的工资随便养活2家人。

至于第三点“英明的高部长还要求医院对危重病人先救治后结算”,的确存在一些做秀的成分,但是至少为今后指明了一个方针,也是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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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些亲戚和同学都是医生,县医院的效益我太清楚了。

公务员能拿多少钱?如果不是领导,能拿的工资也就吃的饱饭,穿的起衣服,其余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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