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gh1234588在2005-10-15 13:25:03的发言:
我同意这种说法。如《条例》的实施,《规范》的出台,应该说国家从大局出发,在提高我们疾控工作向规范化进展,对我们进行了保障和保护。但确实有一个落实到位的过程,所以我说:看冬去春来,想春华秋实。伙计们,坚持!坚持!!再坚持!!!冬天过去便是春!!!!
看来大家对我以上的说法很不以为然。其实我也是基层疾控20年的老兵了,现仍在县疾控中心从事计划免疫,《条例》的实施,一类疫苗的免费,对于我们一个山区国家贫困县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到现在政府一分钱也没有到位,对于《条例》,对于免费,县政府甚至没有一个说法。
我说“在提高我们疾控工作向规范化进展,对我们进行了保障和保护”的意思是,在法制化越来越强的社会中,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民众面前,我们有了《条例》,有了《规范》,我们在接种工作中可以按照规定实施,从而避免如泗县的甲肝事件和广州的狂苗事件后被问责甚至刑拘,应该说《条例》和《规范》也是对我们的一种保护。从另一方面讲,我们在《条例》和《规范》的保护下,可以更好地开展二类疫苗的接种。再者,国家对疾控工作包括计免工作的投入、关注确实也在加强,疾控部门的地位较非典之前大为提高。
对于今后疾控工作,有一个说法是以项目工作为主,也就是一项具体工作(项目),国家出钱,我们办事。如目前开展的结核项目、HIV相关相目、GAVI项目等等。
当然对于乡镇疾控来说,目前在卫生院领导下确实艰难,但我周边县市采取工资由县卫生局直管等方式,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