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行政部门(50分)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防治领导班子 (10分) | 有正式文件,并且班子完善,分工明确。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记录为准。 | 有文件得5分,有会议记录得5分 | |
监测方案 (5分) | 根据自治区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定霍乱或伤寒、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内容具体,任务明确。 | 有方案得5分,内容、任务不清楚各扣1分。 | |
监测经费 (15分) | 查看地方财政配套经费落实情况,以财务账本的补助经费到位为准。 | 有配套经费得10分。已分配得5分 | |
培训(5分) | 开展了县、乡两级培训。查培训计划、教材考卷。 | 组织培训得5分,缺一项扣2分 | |
督导检查情况 (15分) | 以霍乱一类、伤寒、菌痢监测点平均得分赋分 (10分) | 90分以上得10分;85~89分得8; 80~84分得6分;75~79分得4分;70~74分得2分;70分以下不得分。 | |
抽查2个霍乱二类监测点监测情况 (5分) | 2个监测点得分均在≥80分以上得5分,一个监测点<80分扣2.5分。 | |
二、疾病控制机构(50分) | |
监测资料制度 (10分) | 以原始旬监测报表(表1-7)为准。资料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 | 旬报告单齐全5分,缺一旬扣2分。时限符合要求得5分,一次迟报扣1分。 | |
实验室的药械管理及消毒工作(10分) | C-B、GAT、AP、SS、三糖、营养琼脂、半固体培养基及诊断血清等器皿齐全;培养基的制作、废品消毒记录与用量相符。 | 试剂齐全得2分,缺样扣1分;培基制作、废品消毒与用量相符得8分,一项不符扣4分。 | |
对监测点的指导与检查(10分) | 以7月份对各监测点进行考核检查的原始资料和下基层核实为准。 | 有记录得10分。发现问题并及时得到解决奖励2分。 | |
霍乱水源固定点监测(5分) | 以采样登记和实验室记录及培养基用量相符为准。 | 完成者得5分,缺一次扣1分 | |
食品监测 (5分) | 以采样登记和实验室记录及培养基用量相符为准。 | 完成者得5分,缺一次扣1分 | |
公厕混合便 (5分) | 以采样登记和实验室记录及培养基用量相符为准。 | 完成者得3分,缺一次扣1分 | |
苍蝇 (5分) | 以采样登记和实验室记录及培养基用量相符为准。 | 完成者得3分,缺一次扣1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