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基本不同意19楼的说法! 1.疾控机构主要职责是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管理病人,更准确地说是疾病控制,而非单纯的病例个案。治病应当是临床医生的事,我们重要的是要求医疗机构或者乡村医生、社区医生执行好督导化疗工作,不要局限于病人只能是医疗单位发现,结防机构来治的狭隘思想里,试问1.如果某个病人大咯血、休克;2.某病人合并爱滋病;3.合并乙型肝炎;4.或者合并糖尿病。有哪个结防机构能够很好地处理? 管理疾病!而非简单地治疗病人;执行项目,而非全卫生系统仅此一家有权实治。 2、项目的执行不容随意更改,否则就不能称之为项目。但是我到认为在项目严格的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病人病情实际延长强化期和/或巩固期,但肯定不能减少。原因就是项目是基础,追加治疗是好上加好,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率,最大限度地避免难治性结核,耐药性结核的发生。 3、首先我们是医生,病人是服务对象而非刁民!现有条件下,馒头铺就我们一家,你不让他再补充两个,其它的馒头铺在哪里?可能已经只有大酒店了吧?项目的宗旨在哪里?医生救死扶上的责任在哪里?恕我冒昧,有项目我们是医生,没有项目我们还是医生! 4.不够标准的病人:结核性胸膜炎;没有典型的胸片病灶,但是有典型症状并排除肺癌以及其他肺部感染,使用抗结核药品治疗有效的病人。 5.馒头就是让人吃饱,如果达不到治愈目的,相应地就会增加复发的危险,成为难治性结核是在治病救人还是在害人,你是一名医生还是一名官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