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不是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计划免疫实施方案吗,就根据这个来就可以了,基本上全国都有,也可以从各个卫生厅的网站下载
考察办法不更好办吗,每年的评审的方案,修改一下,在完善一下,加入管理的要求,对门诊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就可以了.
我也想要一份:weijing1965@163.com.请发,多谢了!!!!!
今天有空,再打字.
关于这个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操作。我市从2005年起,政府加大了投入,结合转移支付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今年全面实行。具体的来说就是按照中央项目标准3元/针(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原来核定的收费也是3元/针),进行补助,根据报表和工作考核(工作评审)情况,将经费发放到预防接种单位,由单位进行再次分配。
这样做法是有前提的:1、政府投入要保障到位,我市达到这个标准。2、思想观念要改变,疾病控制机构管理业务的对象是单位,不是个人,所以考核后经费给于个人,具体经费从卫生局还是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拨付问题不大。单位见到效益后,在认识上有了很大改并,有被动应付到主动参与,调动了单位的积极性。3、责权利统一,考核落实到位。局属单位和县卫生局和市卫生局签订有目标管理责任书,计划免疫是重要的内容。同时不承担计划免疫的单位不给于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也不能进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4、其他:政策上向社区卫生服务倾斜,所以各单位开始极为重视预防接种工作。等等吧。
这里关键还是思想问题,其他的都能解决和克服,关键是观念的改变,当然预防保健机构独立或者归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地方除外。
哥们:能给一份么?jiningcdc@163.com
xie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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