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从开始到现在只启动过一次,是麻疹疫情暴发时启动的,请问各位一下,你们在什么时候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
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版)>>中:"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3.2.1重大传染病疫情(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问,有没有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的具体数量的相关规定?
可大家没有回答我啊!
我们是麻疹3例后启动的,给卫生局打的请示,卫生局批准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系统,这是第一次启动,是边摸索边干的,这个系统与培训时的东西都不一样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2 10:15:17编辑过]
这个问题是很值得大家研究和讨论的,我准备等看贴和回贴人多起来后,放到热点讨论里,不知道版主同意否?
对于以上问题,我先简单说明一下,我市2004年报告过4起,多乎哉,不多也,我市政府出台了一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见http://www.jiujiang.gov.cn/sfwk/showpage.asp?ser=656,里面内容很值得我们工作时借鉴,还有一个应注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界定上可能各地方不一样,卫生行政部门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主导部门。
很多时候 是卫生行政部门不允许报告
偶市曾经一年以内发生45起各种事件 只有一起放射源丢失网络报告 其余的都没有报告
谢谢360400管理员的提议,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采取的是回避的态度! 毕竟卫生行政部门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主导部门,报与不报由他们说了算!!
但我想与各位同行请教的是: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的具体数量的相关规定?请有这方面知识的同行不吝赐教!!1在这先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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