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食品安全法出来了,同志讨论讨论CDC与之相关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oconut 时间: 2009-3-1 11:15 标题: 食品安全法出来了,同志讨论讨论CDC与之相关问题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2/28/content_10918376.htm
粗看了一下,好象有几条是与CDC有关的,同志们讨论讨论啊
作者: 风平浪静 时间: 2009-3-1 11:49 标题: 【CCTV-4】解读《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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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食品安全法》全文
作者: 风平浪静 时间: 2009-3-1 16:48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七十一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第七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看了一下,与CDC直接相关的就一条,跟卫生监督的好像没提及,在这种情况下,CDC还是应该做好配角吧,别把别人的责任往自己身上扛。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9-3-1 20:43
什么玩意,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这是什么狗屁法
作者: zhcl6231 时间: 2009-3-1 21:27
看来食品安全法中已将卫生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督默认为已整合为一家.
作者: 钟头 时间: 2009-3-2 16:50
CDC能争取卫生部给予做食品检验就已经不错了
作者: 灰太狼 时间: 2009-3-2 19:10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这个说的太明确了吧,从国家到县级关系要全部捋顺,不会象原来防疫站分为疾控和监督墨墨迹迹的了,期待这个促使疾控和监督从上到下彻底分开,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作者: 钟头 时间: 2009-3-3 08:24
比原来的草案对CDC的不平等好多了
作者: 平常心 时间: 2009-3-3 09:05
好在哪?我怎么没看出来??
作者: 浅浅 时间: 2009-3-3 09:38
我怎么没看出和CDC有好大的关系?
作者: GRCDC 时间: 2009-3-3 12:15
有责任,有义务,没权利!
作者: 人生如水 时间: 2009-3-3 17:17
苦命啊![em09]
作者: wdl8891 时间: 2009-3-3 17:52
监督权都不在你这里,还要什么权利,搞好技术服务,少一点权利也少一点责任,何乐而不为。
作者: 北国红豆 时间: 2009-3-4 09:36
《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6项重要使命。疾控中心只有检验检测和食物中毒事故的流调两项工作,卫生监督所几乎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了。
作者: zgqcdc 时间: 2009-3-4 10:06
我们这里一发生食物中毒就找cdc,我们的电话向社会公布了,每次都打到我们这里,监督所还要我们通知,程序都乱套了。[em06]
作者: jzcdcyl 时间: 2009-3-4 12:28
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部分职能是有卫生监督来执行的
作者: 万里遥控 时间: 2009-3-4 14:29
我对这不感兴趣!
我只想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地方配套经费能按时下拔到接种人员,特别是基层村医的手上就烧高香了啊!
现在方财政缺口较大,村医只干活没报酬,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增多了,工作量比以前强多了,但村医的积极性却日提不起来!直接影响到扩免的实施!
作者: 公卫之星 时间: 2009-3-4 22:14
不同意楼上的。
废了食品卫生法差不多就废了疾控五成武功,说到经济效益那是实实在在的压缩了一大块,就算你是计免科的也不能幸免
作者: yycdcnxh 时间: 2009-3-5 16:19
当配角好,不用负什么责任。
作者: 刚察人 时间: 2009-3-6 10:01
应该加强卫生监督。
作者: bdhcdc 时间: 2009-3-7 09:16
食品安全法未对监管体制作根本性的改革是最大遗憾
http://www.bdhcdc.com/E_ReadNews.asp?NewsId=270
作者: nanqiao 时间: 2009-3-7 17:19
得到权力不一定就是好事,疾控部门当配角是好事,也就是说干好干坏都一样。
作者: bzcdcyj 时间: 2009-3-9 15:35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现在实行责任追究制,还是不要权,搞好服务就行了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9-3-9 21:07
你只有去干活的份,只有责任无权利。责任就意味着让你干,你就得干,食物中毒的预防不是你管,监督管不好,出也事反正有你疾控去调查,将结果给他,他再负责处罚,处罚的权利在监督,还可以讨价还价,“你的问题很大,不是我说的,是疾控调查的,所以我要处罚你”,就这样,疾控做恶人,监督做好人,什么狗屁法
[em06]
作者: 独行隐者 时间: 2009-3-10 19:36
职责分工不同,首先的弄清楚我们疾控是技术部门而不行政部门。
作者: GRCDC 时间: 2009-3-12 13:40
为什么干了十多年公共卫生,却是愈干愈心寒呢?
作者: zyhhgq 时间: 2009-3-12 15:34
同意潜龙的,疾控做恶人,监督做好人,都来找疾控的麻烦
作者: 无非 时间: 2009-3-12 22:00
职责分工不同,不过疾控的检验科可是要拿点真水平出来。。。。
作者: 翔龙天下 时间: 2009-3-12 22:08
认真看了一遍又一遍的食品安全法后,感觉咱们CDC就是卫生局的前锋,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就是CDC先上,堵抢眼,挡箭牌,却感觉不到卫生行政部门对CDC有什么支持!
作者: LSCDCRONG 时间: 2009-3-13 01:48
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准入原是由技术监督局管,即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才能开展相关业务。
作者: 钟头 时间: 2009-3-13 08:51
卫生部通知:要求地方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承担起本地区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测、检验、评价与食源性疾病调查等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工作。
作者: hcc0574 时间: 2009-3-13 09:33
权利和义务要对等没错,相对于草案,我觉得正式稿在这点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草案中规定了cdc必须要做好卫生学处理和流调,在正式稿中只是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卫生学处理和流调;在草案中处罚条例里有cdc如果不做或做不好的话会怎样怎样,明显就是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但在正式稿中已经没有提到cdc的其他义务了,所以我说比草案好多了。所谓“协助”就是“配角”的意思,来临时帮帮忙的,那怎么干、干多少就是纯粹的良心活了。
作者: 破电脑 时间: 2009-3-14 06:47
不平等。
监督权利没有了,监测义务加大,出了事故监测的有直接责任。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16 11:37
我认为,CDC除了义务外还是有所作为的: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政府出资(可争取);
2、与药监配合--餐饮服务业方面(有些地方药监不做);
3、企业委托检验服务;
4、健康检查--较容易争取;
5、与工商配合--他们没有检测实验室。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16 11:55
出了安全事故要立即“检验”,谁来检验?CDC?质监?药监?工商?农监?不可能全部是CDC吧?我以为权利义务应对等,各各负其责,分段检验!质监、药监有日常监测任务,对情况熟悉,那么应急时也要承担检验任务!如果这样,CDC任务就轻了,主要是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了--重点在、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人与处理意见。监督所重在卫生学调查。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16 16:42
我认为,CDC除了义务外还是有所作为的: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政府出资(可争取);
2、与药监配合--餐饮服务业方面(有些地方药监不做);
3、企业委托检验服务;
4、健康检查--较容易争取;
5、与工商配合--他们没有检测实验室。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16 16:43
我有同感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16 17:03
有同感
作者: cwx 时间: 2009-3-16 19:18
以下是引用风平浪静在2009-03-01 16:48:45的发言: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七十一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第七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看了一下,与CDC直接相关的就一条,跟卫生监督的好像没提及,在这种情况下,CDC还是应该做好配角吧,别把别人的责任往自己身上扛。
说的好![em17]
作者: cwx 时间: 2009-3-16 19:19
以下是引用xukunming在2009-03-16 11:55:46的发言:
出了安全事故要立即“检验”,谁来检验?CDC?质监?药监?工商?农监?不可能全部是CDC吧?我以为权利义务应对等,各各负其责,分段检验!质监、药监有日常监测任务,对情况熟悉,那么应急时也要承担检验任务!如果这样,CDC任务就轻了,主要是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了--重点在、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人与处理意见。监督所重在卫生学调查。
[em17]
作者: xhcdcqc 时间: 2009-3-16 20:24
对疾控还是没有好处。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9-3-20 14:48
别指望有好处,只要没有坏处就行了。
作者: 龙在江湖 时间: 2009-3-20 15:39
好啊,cdc 都下岗吧
作者: 灰太狼 时间: 2009-3-21 19:09
真不明白,你们到底是想干疾控,还是想干监督,疾控本身就是为政府服务,说高了是为老百姓说话!说白了,就是干活,这都弄不清楚,还是趁早别在疾控干了!
作者: shifang 时间: 2009-3-22 09: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22 16:00
食品检验的准入,我估计要实行"双认证",即首先计量认证或认可,再食品检验认可,后一种由卫生行政制定条件。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22 16:1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地方负责安排。如果地方财政较差,无力拿钱来监测,或者象征性来点监测,那岂不是不测了?如不测谁知风险?购样品支付钱,检验要支付钱,各部门有积极性吗?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22 16:14
检验购买样品要付费,请问要付多少合适?按市场价格?按10~50元定额价?谁来定价?
作者: xukunming 时间: 2009-3-22 16:24
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举报有奖很好,但在正式法律中删除“有奖”,我以为打击线索会少很多。其实,无论监管部门力度再大,你毕竟不在“本行”,只有通过广大行内人及消费者提供信息才可能最大限度发现不安全隐患!
作者: 风起 时间: 2009-5-23 15:35
你只有去干活的份,只有责任无权利。责任就意味着让你干,你就得干,食物中毒的预防不是你管,监督管不好,出也事反正有你疾控去调查,将结果给他,他再负责处罚,处罚的权利在监督,还可以讨价还价,“你的问题很大 ...
潜龙 发表于 2009-3-9 21:07 
非常有道理,现在我们这边的监督已经有人说了,6月1号以后再发生食物中毒我们去干什么?等你们疾控搞完流调,明确原因后我们再控制,其它的我们不管。真不知道这些条款上级疾控部门是怎么同意的,我们分家以后,搞过监督的基本全部到监督所了,留下的几乎没有一个是搞过卫生监督,你叫他怎么去分析原因,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作者: 龙在江湖 时间: 2009-5-23 15:44
你只有去干活的份,只有责任无权利。责任就意味着让你干,你就得干,食物中毒的预防不是你管,监督管不好,出也事反正有你疾控去调查,将结果给他,他再负责处罚,处罚的权利在监督,还可以讨价还价,“你的问题很大 ...
潜龙 发表于 2009-3-9 21:07
非常有道理,现在我们这边的监督已经有人说了,6月1号以后再发生食物中毒我们去干什么?等你们疾控搞完流调,明确原因后我们再控制,其它的我们不管。真不知道这些条款上级疾控部门是怎么同意的,我们分家以后,搞过监督的基本全部到监督所了,留下的几乎没有一个是搞过卫生监督,你叫他怎么去分析原因,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作者: 540865690 时间: 2009-5-26 01:11
看来,以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我们只要协助卫生局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就OK啦!
作者: 540865690 时间: 2009-5-26 01:15
果真如此?就好啦.....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9-5-27 12:28
疾控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作者: 蜗牛疾控 时间: 2009-5-27 17:02
只有干活的份
这是什么世道?国家疾控局的爷们到底在干什么
从不替基层想想
作者: 我的心情 时间: 2009-5-29 13:31
认真看了一遍又一遍的食品安全法后,感觉咱们CDC就是卫生局的前锋,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就是CDC先上,堵抢眼,挡箭牌,却感觉不到卫生行政部门对CDC有什么支持!
同意楼上说
作者: cdw991501 时间: 2009-6-5 17:02
什么叫协助,懂吗?你能指挥谁啊,无非是在咱们身上再多压点活,这回人家都轻松了,苦了咱们要累得贼死。没有实实在在的权利,没有人员经费保障,剩下的都是他妈瞎掰。食品安全法是一部迄今为止我见过最烂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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