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的价格:我们这里是非常混乱的,近期我们这里的物价部门规定只准从进价的基础上上浮15%,合理么?
接种疫苗的风险谁承担?
[em06]我想二类疫苗的价格应该相对统一比较好,既然楼上的说物价部门给了说法,那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在全市(县)范围内定个统一的价格,便于基层操作.接种疫苗的风险看是谁的原因谁负责,如果是疫苗质量问题,就由生产厂家负责。《条例》上不是有规定吗?
本来每种疫苗都有其零售价的啊
就按照价格批文上的价格啊
二类疫苗的价格分几部分:
一、订货价:是指二类疫苗生产厂家或代理企业给予各级疾控中心、接种门诊的价格,也包括政府采购的价格。
二、加价:是指二类疫苗在疾控部门内部流通是国家允许增加的价钱,这部分加价主要承担二类疫苗的冷链运输和库存时消耗电力、固定资产损失的补偿等,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物价局联合发文,规定二类疫苗的加价不能超过15%,而原来的是30%。同时如果地级市有县级的话,则不能够供应二类疫苗,除非市级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最终零售价:是指疫苗接种到群众身上,群众给接种门诊的价格。这部分价格又包括两方面:1.最终零售价不能超过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零售价;2.最终零售价不能超过进货疫苗的15%的加价;也就是说零售价必须在这两个价钱中最低的选取。
四、所以二类疫苗进入市场话运作后,各级疾控部门是没有什么大的利益的,并且有可能会赔本,因为如果是市场运作的话,是属于商品的销售,则国家需要征收17%的增值税的。而群众在接种二类疫苗的时候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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