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请给《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提意见!
  
|
二类疫苗市场放开是条例文字上有的,疾控逐级供应是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否则,安徽泗县的甲肝疫苗事件就是前车之鉴!谁敢再犯,后果一定比泗县的那几个人更惨!没有财政保障措施的支持,再怎么说,老百姓都得不到实惠。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政府组织一帮乞丐,要他们免费为一大批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发放粮食和救济金及其它救济物资,而乞丐所做的工作完全是义务的,没有任何报酬。大家想想,这种做法可行吗? |
|
|
|
|
|
|

|
17#
发表于 2006-7-19 08:28
| 只看该作者
意见提了也是白提!!想落实条例吗?政府先以身作则吧!! |
|
|
|
|
|
|
 
|
18#
发表于 2006-7-19 17: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一条例主要面向基层,制定者们一般都是上层人物,没有深入的了解基层,怎么可能制定切合实际的条例呢? |
|
|
|
|
|
|

|
20#
发表于 2006-7-20 15:24
| 只看该作者
疫苗不是药品,更不是商品,药管部门去监督力度到吗?接种单位可自行购进二类疫苗,合适吗?一个条例三个执法主体?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