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bbs.nfdaily.cn/thread-11492283-1-1.html
转载关于“荔湾疾控中心两种说法“打架””的深层原因
现在全省疾控中心面临的都是这样一个问题,广东省今年开始取消了疾控中心收费的标准(见粤财综〔2012〕14号文),广东省所有的疾控中心现在都不能用原来的行事收费票据来收费了,结果是什么呢?就是疾控中心不能再接受外界的委托检验了,因为没有了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了。
其实,贸贸然取消疾控中心的收费是不合理的。即使是公益一类单位,疾控中心其实存在两种性质的“检验”的,一是政府为了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而开展的强制性检测,需要委托疾控中心开展;二是疾控中心也可以作为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角色去接受社会上的群众、企业的因私的自愿委托性检验。后者与前者的政府强制的监督性监测不一样,政府强制的监督性监测当然应由政府的专项资金下拨至疾控中心,再由疾控中心免费进行抽样和检测,而不能向企业和群众伸手收钱,应该属于禁止收费之列。而群众、企业因私人原因需要解决自己的问题而需要委托疾控中心开展检测的,则应该由委托者自付,疾控中心应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合理的,这种情况则不应由政府来埋单,疾控中心也不能白干活。
荔湾区执行了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停止了收费,因而拒绝委托性的检验(这是必然的,哪有傻瓜免费做的,除非政府有专项资金,估计荔湾政府是没有的,呵呵),被别人投诉了。可是,在省内的某些地区,却因为接受了委托性的检验(当然是收了委托性检验的费用)而被投诉到省物价局了。呵呵,矛盾吧?疾控中心做了,被人投诉,不做,也被人投诉。该怎么办?目前,全省疾控中心都很混乱,继续收费,肯定是触犯红线,如果不收费,群众和企业的委托性检测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会投诉疾控中心,又有谁知道疾控中心的难处呢?又有谁来关心疾控中心的困境呢?
况且,虽然现在疾控中心在各级政府的文件里都明确是所谓的“公益一类”,可以这个“公益一类”,毕竟跟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单位不一样,在全省没有一个统一的财政政策去支持疾控中心的运作。各地疾控中心的人员经费、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都是五花八门,有参公管理的,有和教师的标准一样的,有拿公务员或教师八成甚至更少的,还有的要完全靠自己的收费来养活自己。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的疾控中心还是要靠自己想办法赚钱来养自己,即使是部分实施了政府财政全额供给的疾控中心,除了极个别经济情况较好的地区外,还是有经济创收任务的。完成不了创收任务,政府下发的收入和经费当然就会打折扣。
总之,现在的疾控中心没有一个统一的财政支持政策,人员的收入按什么标准给?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按什么标准给?由谁给?都乱得很。也没有见政府哪个部门来考虑这个事情,即使是作为其上级卫生厅和各级的卫生局,也没有人来关心疾控中心的困境。这是一个很可悲现状。因此,委托性检验的收费,对疾控中心来说,是合理的。同时也是很必要的,因为,这是养命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