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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中毒的诊断与临床处理

蘑菇中毒的诊断与临床处理

2005年1月24日

蘑菇,是一类真菌,但不是真菌分类学中的一个自然类群,大多数属胆子菌纲,但也有属子囊菌纲的。现已知约有3250种,蘑菇的正式名称应叫菌菇。   菌菇的生长环境多种多样,几乎在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地方都可以找到一定种类的菌菇。草原、树林中菌菇生长较为集中。蘑菇一年四季都可见到,但以每年的8,9月份最为多见。毒蘑菇又称毒蕈,在我国,毒蘑菇有100种左右,但多数种类的毒性轻微或尚不能确定,常引起人严重中毒的有10种。分别是:褐鳞环柄菇、肉褐麟环柄菇、白毒伞、鳞柄白毒伞、毒伞、秋生盔孢伞、鹿花菌、包脚黑褶伞、毒粉褶菌、残托斑毒伞等。   蘑菇的毒性主要是由其含有的毒素所至,毒肽(主要为肝脏毒性,毒性强,作用缓慢)、毒伞肽(肝肾毒性,作用强)、毒蝇碱(作用类似于乙酰胆碱)、光盖伞素(引起幻觉和精神症状)、鹿花毒素(导致红细胞破坏)等毒素单独或联合作用,引起复杂的临床表现。   鉴别蘑菇是否有毒,经验极为重要,但现今唯一可靠的毒菇鉴别方法是根据蘑菇的形态学特征的分类鉴定。所以,毒菇鉴定公众和一般医务人员难以完成,多需要相应的专业人员来进行分类鉴定。 中毒表现:   不同毒蘑菇所含的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表现也各不相同,但一般可分为以下四型:   1.胃肠炎型,此型患者一般在进食蘑菇后10分钟到2小时发病,少数患者的潜伏期有6小时的。表现为无力、恶心、呕吐、腹痛、水样腹泻等症状。恢复较快,预后好。产生此类症状的蘑菇很多,如:红菇、乳菇、牛肝菌、毒粉褶菌、橙红毒伞、毒光盖伞、月光菌、腊伞、环柄菇等。引起此型中毒的毒素种类尚不清楚。此型预后较好。   2.神经精神型,进食后10余分钟至6小时,除出现胃肠炎型症状外,尚有瞳孔缩小、多汗、唾液增多、流泪,兴奋、幻觉、步态蹒跚、心率缓慢等。少数病情严重者可有谵妄、幻觉、呼吸抑制等表现。个别病例可因此而死亡。多由毒蝇伞、豹斑毒伞等引起。由误食角鳞次伞菌及臭黄菇等引起者除肠胃炎症状外,可有头晕、精神错乱、昏睡等症状。由误食牛肝蕈引起者,除肠胃炎等症状外,多有幻觉(矮小幻视)、谵妄等症状。部份病例有迫害妄想等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表现。此型多预后良好。   3.溶血型,潜伏期6~12小时,除胃肠炎表现外,还有溶血表现,可出现贫血、肝脾肿大等。此型多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表现。多为误食鹿花蕈所至。   4.多脏器损伤型,进食后10~30小时出现胃肠炎型表现。部分患者可有假愈期,然后出现以肝脑心肾等多脏器损害的表现,但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部分患者可有精神症状。一般病程2~3周。死亡率极高。多为误食毒伞、白毒伞、鳞柄毒伞等所引起。 此型中毒的临床经过可分为6期:    潜伏期:在食后数小时至30小时,一般无任何症状。    胃肠炎期:可有吐泻,但多不严重,常在一天内自愈。    假愈期:此时病人多无症状,或仅感轻微乏力、不思饮食等。实际上肝脏损害已经开始。轻度中毒病人肝损害不严重,可由此进入恢复期。   内脏损害期:此期内肝、脑、心、肾等器官可有损害,但以肝脏的损害最为严重。可有黄疽、转氨酶升高、肝肿大、出血倾向等表现。死亡病例的肝脏多显著缩小,切面呈槟榔状,肝细胞大片坏死,肝细胞索支架塌陷,肝小叶结构破坏,肝窦扩张,星状细胞增生或有肝细胞脂肪性变等。少数病例有心律紊乱、少尿、尿闭等表现。   精神症状期:部份病人呈烦躁不安或淡漠、嗜睡,甚至昏迷、惊厥。可因呼吸、循环中枢抑制或肝昏迷而死亡。    恢复期:经过积极治疗的病例一般在2~3星期后进入恢复期,各项症状体征渐次消失而痊愈。   此外,有少数病例呈暴发型经过,出现多功能脏器衰竭,1~5日内死亡。 临床处理:   1. 因为蘑菇中毒的潜伏期较长,而且部分蘑菇中毒的症状一旦出现就会迅速恶化,所以进食可疑有毒蘑菇后要及时到医院诊治。对曾进食可疑有毒蘑菇的患者,接诊大夫不能麻痹,应尽快求助专业机构,判定蘑菇种类以利救治。   2. 加快毒物排出:进食后要及时催吐,到医院后要尽快给予洗胃。洗胃后成人口服活性炭50~100克,用水调服。并予硫酸镁导泻。   3. 阿托品,用于神经精神型中毒患者。可根据病情轻重,采用0.5~lmg皮下注射,每半小时至6小时一次。必要时可加大剂量或改用静脉注射。阿托品尚可用于缓解腹痛、吐泻等胃肠道症状。对因中毒性心肌炎而致房室传导阻滞亦有作用。   4. 巯基解毒药:对毒伞、白毒伞等引起肝脏及/或多功能脏器损伤的患者,可应用巯基解毒药,用法为:二巯丁二钠(Na-DMS) 0.5~1g稀释后静脉注射,每6小时一次,首剂加倍,症状缓解后改为每日注射2次,5~7天为一疗程;或二巯丙横钠5%溶液5ml肌内注射,每6小时 一次,症状缓解后改为每日注射2次,5~7天为一疗程。   5. 肾上腺皮质激素:适用于溶血型毒蕈中毒及其他重症中毒病例,特别是有中毒性心肌炎、中毒性脑炎、严重的肝损害及有出血倾向的病例皆可应用。   6. 对症与支持治疗:对各型中毒的肠胃炎到症状,应积极纠正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对有肝损害者应给予保肝支持治疗。对有精神症状或有惊厥者应予镇静或抗惊厥治疗,并可试用脱水剂。

转载自『预防保健网』

http://www.yfbj.com/yfbj/article_view.asp?id=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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