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家园's Archiver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29

预防医学的几个误区

<FONT face=宋体>

预防医学板块人气稀少,所探讨的问题又仅限于复习资料、工作是否舒心等,比其他板块相比而言,是差别很大。在学术上差别大,在讨论问题的深度上差别也大。不论是在工作的还是在高校的学生、教师,在许多预防医学的问题上均无所建树。
一、首先谈一下预防医学的教育
“ 在医学院里,我们不折不扣属于“后娘养的”,从我们这个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后大多数人不会成为白衣天使或者白衣战士,而是进入各级防疫部门,穿上制服,有条件了还可以招摇撞骗混饭局。当年的招生简章煽动我们说,在美国,这是个学完医学专业后才有资格进入的研究生级专业,而我们只需要花五年就能拿到这么一个高级文凭,岂不是捡着个特大的便宜?而且二十一世纪就是预防医学的世纪,我们这一代一定会成为某个级别的弄潮儿。然而水性好的毕竟是少数,人民的眼睛也毕竟雪亮而短浅,填志愿时我们一个个还是首选读临床医学这个毕业后真正能成为大夫的专业,只是因为高三早恋、高考怯场等等主客观原因,才被刷到这个不情愿学的专业。
  后来进了学校,又有人来教导我们说这专业有什么不好?防疫站当时是权力部门,就和公安、工商等一样,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工作又轻松,钱也不少拿,用不着值夜班,遭那个罪做医生干吗呀?我们先是沾沾自喜了几天,但很快发现,当你向一个本校女孩子自我介绍说是“卫生系的”,她会立刻用鼻腔传来的声音和你进行对话而让人无地自容。”
预防医学教育开展以来,为我国预防医学行业贡献过西多的人才。但即使在沿海发达地区,一位在现代化办公大楼上班的cdc的同志直截了当的说,即使现在有许多的电脑,实际上,他从事这个疾病控制工作三十多年了,工作模式还是三十年前一样,他没多看一本专业书。请注意,是沿海发达地区都如此,更不要讲内地。而内地的大部分监督所还要告创收,才能养活卫监所。
是教育影响了工作模式,还是工作模式主导了预防医学的教育?
学校稀里糊涂教育,工作上稀里糊涂的照老规矩做,三十年未变。
就食品的食物中毒的概念而言,专家很多,但学校的教育就没有将定义讲清楚,如此教育,到工作上,是只有跟三十年前的模式一样。是社会问题?教育问题
</FONT>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1

"在医学院里,我们不折不扣属于“后娘养的”,...... ......但很快发现,当你向一个本校女孩子自我介绍说是“卫生系的”,她会立刻用鼻腔传来的声音和你进行对话而让人无地自容。”
( 这一段是引自原上海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很久的一位老同志写的纪实小说《桃花岛》的开篇。转贴时,未表明出处,现补上,并向其本人表示歉意。)

一件事情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预防医学发展也是如此,还继续先回到预防医学教育的主题上。
实际上我们的预防医学走了两个方向,这两个方向恰巧是没有很好地结合。下面先讨论这两个方向:
预防医学教育第一个方向,叫学院方向,教育注重于实验室工作,注重对外国资料翻译的搬运工作,注重重复课题的工作。学院教授称之为“科研”。有科研的成份在内。还有有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数理统计学和流行病学。其实公共卫生的强项就在于统计和流行病学方法学,同样的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教授主要的工作是在于统计和流行病学的研究专项领域内的工作。
但实际上,我国著名的流行病学方法学苏德隆教授(国家一级教授)就是采用流行病学方法研究水体藻类与肝炎的关系,可惜他突然死后,竟三十年了没有人将其研究推前进一个台阶。可怜现在的全国人民还不知道这么多肝炎肝癌的更进一步的原因,还躺在苏教授的思路的老本上继续研究。
目前,曾有司法届的人士咨询高校一个问题:苯是否会产生对染色体的损害,要求出具报告。可惜高校中竟无一人能出具一份有说服力的报告。法院只能通过科技查新,看是否有人做过的目录来判断因果关系的大前提是否存在。我们的教科书没有写,或写得很模糊,但谁也不敢下个有说服力得结论,哪怕做一个象李昌钰对陈水扁枪伤做的鉴定报告也行,但没有,为什么?
原因肯定有多样的。对学生而言,没有看到将预防医学的方法论用之于实践的系统的分析。没有,只是重复了方法论的教育。
学院做的分析,高校扪心自问:做出来的结果拿到世界上同行评论,心虚否。
那对学生学到的是什么:纸面的教育。要么是实验室的操作技术,要么是纸面的理论。
(待续)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3

<FONT face=宋体>接着
看预防医学教育的第二个方向: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职业健康、学校健康、环境健康、食品卫生与营养健康。预防医学届又称之为:五大卫生。他们有实验室基础,国外称为”健康相关“(HEALTH),国内笼统称为”卫生“(HYGIENE)。因为我国的词语在丰富的同时又非常贫乏,有一语多义,又有多义一语。难免出现原《桃花岛》的作者描述的戴红袖章的居委老太管卫生的类比。
就举以往的一个帖子:关于食物中毒的定义探讨来说(见同版的另一讨论帖子)。国内三十年从来没有人对预防医学的控制疾病模式提过疑问,所以在在这样的框架下,学生只要到CDC或健康管理政府部门,要么做科研或实验,一旦涉及到实践工作只能是操作工,按这模式操作再操作三十年也没问题,等着下一个”非典“再提高预防医学的地位吧。
再可以提问:口香糖是食品吗?《食品安全法草案》起草的同志可能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了。
再倒回去看其他”卫生“类雷打不动的所谓”原理“和”原则“,几十年前的原则,是苏联的模式。但是在七十年代末,苏联开始重新审视他们原来一贯而下的科研、历史法律上的原则,改变了他们的教科书。非常非常遗憾的是,自从我国学习了苏联模式后,称苏联为”苏休“后,已不大和他们来往,自然对其七十年代末的各门学科的改变未曾注意。
所以,世界上还有两个国家是自上而下的控制疾病模式的国家:中国和朝鲜。非典一来,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控制住,不是cdc的力量啊。在伟大的朝鲜,连非典的影子都给控制住了,他比我们更加”自上而下“的模式。
是什么束缚了预防医学的学生,使他们不相信预防医学的知识,转而相信”社会学“的知识。
怪社会不重视?把几十年前的教科书翻开一看就会觉得还很有用,是什么?:”党八股“、”教条“
当律师查看预防医学的教科书(非统计、流行病学)时,很诧异,这就是教科书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健康版,并且还很枯燥。(话有点极端)
(待续)
</FONT>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4

)(食物中毒定义有错误:
1.“摄入”具体涵义未明确,并未特指“食入”或“吃入”消化道进入人体的食物。
2.“食物”的定义和“食品”是两种概念。食品概念偏重于可计量、可数的状态,表明其为可数物品;食物概念偏重于特定物的概念,表明与其他种类相区别,是不可替代物的概念,食品是可计量物品,种类物,法律上可以替代。因而食物中毒是讲究的证据因食用食物已被消费不可替代,所以法律上推定食物中毒并不一定要看到被“摄入”的食物。但“食品”摄入的概念,食品可以替代属于必须提供同类食品缺陷的证据的。无此证据是不能判定食物中毒的。
因为该定义混淆了概念,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思考这条定义,法庭往往套用“产品质量”来处理食物中毒的问题,而使卫生部门首尾不能自圆其说。
问题还不止这些,在“食品卫生法”食品的定义也有不足,因而《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了食品的定义。(可上网参阅食品安全法或参阅美国FDA网站)

主要的命题错误了,再谈怎么“判定或处理”只能致标但不能治本 )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5

预防医学中的流行病学和数里统计学是有发展的学科。并不否认这两们学科方法论的强项,但实际上,流行病学方法和树理统计。社会上(非医学类)予以较多人认可的称呼为:疫病学分析和盖然性分析。但目前在科学认证和定性上,只起到参谋作用。这也是现代疫病学分析和盖然性分析的缺点所在。
在后面谈预防工作模式的误区中,再做部分解释。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5

<FONT face=宋体>续上,再继续谈预防医学教育
预防医学教育中的“八股”束缚了学生的思想。
如一提及预防传染病的模式,就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多年未变的“黄金”定律似的,放在四海皆准,但从来没有人对此提出过异议,或提出其他模式。
实际上这一模式是对未知的传染病采用如下的模式。我们是怎样不怕霍乱的,是怎样预防霍乱的。我们都是易感人群,是怎样被保护的。实际上我们没有被保护,我们是控制了传播途径的水,有了抗生素对付霍乱,有了补液的对症治疗。我们心中不慌。
但艾滋病的出现是对上述模式的最大挑战。再深一层探讨:传染源能控制住吗?能合法地控制传染源吗?如古代造麻疯村。现在搞一个艾滋村集中营?。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模式在此非常弱势。。。。。。。(因而有何大一的出名:维持传染源者健康的思路开展了鸡尾酒的治疗工作)。以此模式教育学生预防艾滋病,是贻误学生,用于工作,是消极被动;对于社会,是极端的不负责任。这不能不引起再思考一下我们的陈旧原则。
因而我们的“卫生”类教科书的教育,为何再没有预防医学巨匠的出现,因为连老太都会洒药水消毒,按照“八股”的思路,老头也会。不就是学生多学了一些杂货症状吗,找个临床学生的说症状,比你背得还好。(有点极端)
是否敢于对几十年的教科书模式,里面的各种命题、原则的模式说“为什么?”,是到了给予重新审视的时候,责任先在于己,再讨论公众社会的责任。

(看来,下面还是谈预防医学工作模式的误区,学院派对此毕竟可能更多有发言权)
(待续)</FONT>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7

<FONT size=+0><FONT face=宋体 size=2>(再次重申一个观点:非典的应急成功不是预防医学的成功,而是政府原苏联模式的成功。没有政府规定一把手负责制,哪来全***动,连居委老太都盯着是广东或北京来的人。)</FONT> </FONT>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9

惟一对CDC数据可以信任,保证有法律鉴定意义的数据是人口死亡统计数据。
其余数据均有水份可能,须查证。

wsfdfs 发表于 2006-8-29 16:39

计算机网络的使用是说明使用的工具又现代化一步,但并没有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只是由笔记录上报,改为由电脑网络上报。计算机网络只是使用的工具方法,而不是目的。
举例而言,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并没有改变对艾滋病的预防工作的影响。到目前为止,中国按现在的疾病监测方法,也没有一个统计数字,只是估计数字。数字多少,由卫生部门死亡政策而改变,去年是估计80万,今年减少为60万,原因是今年对监狱、还有志愿体检免费带来的局部样本证据偏差。如作为卫生部负责人,作出对河南、新疆、云南的秘密大幅度监测取样的话,这些数字又将改变。
所以,数字的数据正确,并不仅在做的人如何认真上报,而在于政策的使用掌握。
就像报纸上而言:“比去年同期上升多少多少等等。”实际上是蒙蒙大众,根本就没有盖然性的分析。(医学上称为:统计学意义)。

又:"一个工作了三十年还能做什么?"这句话正好和讨论的整个命题有逻辑的冲突。
假设预防医学的行业日新业异,就像信息行业发展一样,那老经验的同志是很难有市场。但翻翻预防医学教科书,几十年未变什么新模式、新理论,那人家三十年的经验就是非常了不起的专家。(你本意不是说老同志的,是因为以为有现代化的网络所以改变了模式,实际上没有。)
就是因为这老同志的一句话,对网上预防医学和艾滋病防治材料收集了解后,发现有了计算机网络,还频繁使用***的工作模式的就是号称现代名称CDC的机构。
并且,发现了在现代医学发展的大潮中,保守预防医学行业的被迫漂流性。

将军牛牛 发表于 2006-8-29 16:40

<P>严重同意.</P><P>两个极端:</P><P>让装备了卫星通信设备的士兵钻山沟打游击和让赤手空拳的士兵对付武装到牙齿的病原生物.</P><P>CDC人的写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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