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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屠龙 发表于 2010-8-12 16:52

【讨论】大疫情网导出报表中乙、丙类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定义为24小时还是48小时?

[i=s] 本帖最后由 倚天屠龙 于 2010-8-13 11:36 编辑 [/i]

请问大家在每月的疫情分析报告中,关于大疫情网导出的报卡中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非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未及时报告”是指24小时还是48小时?我们导出的报表中使用的是48小时,就是说从“诊断时间”到“录入时间”超过48小时才统计为“未及时报告”,这显然是与《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相违背的,不知其他地区是否也是如此?48小时才算迟报,是否有正式文件或通知?

倚天屠龙 发表于 2010-8-12 16:56

[i=s] 本帖最后由 倚天屠龙 于 2010-8-12 17:05 编辑 [/i]

我是08年下半年才接手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的,至今未参加过正式的传染病报告培训班,日常工作都是经同事口传身授的,我从大疫情网导出的报表显示一直是按48小时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质量综合评价”的,不知同行是否也是如此?

seaflame 发表于 2010-8-13 09:34

请参照最新版传染病防治法,乙丙类统一为24小时

倚天屠龙 发表于 2010-8-13 11:43

[b]回复 [url=http://www.cdcm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345&ptid=20205]3#[/url] [i]seaflame[/i] [/b]
我当然知道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迟报是指24小时,我要说的是大疫情网每月的报告质量综合分析中“未及时报告”的数据跟该月本地区所有直报用户所报卡片中“诊断到录入”的时间差超过48小时的数据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大疫情网是按照48小时来统计“未及时报告”卡片数的,大家可以比较一下是否如此。按理说,全国统一使用一个大疫情网,使用的数据应该是统一的吧,难道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义“未及时报告”?

倚天屠龙 发表于 2010-8-14 22:09

其他地方没有类似问题?

tgfyz 发表于 2010-8-19 15:16

诊断到录入应小于24小时,如果卡片诊断时间能填写到几时几分,就应该小于24小时,关键是很多卡片并没有填写到时分,好象不超过一天就行,即诊断日期是昨天,今天录入应该不算迟。

山娃 发表于 2010-9-29 20:08

不知所云。。。。。。。。。。。。。。。。。。。

syhsling 发表于 2010-10-26 14:29

我们按48小时计算

seaflame 发表于 2010-10-26 15:05

[quote]回复  seaflame
我当然知道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迟报是指24小时,我要说的是大疫情网每月的报告质量综合分析中 ...
[size=2][color=#999999]倚天屠龙 发表于 2010-8-13 11:43[/color] [url=http://www.cdcm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361&ptid=20205][img]http://www.cdcma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我们这儿定义为传报网中“诊断到录入”的时间差超过24小时即算迟报,我们只是区县一级cdc,我们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网报的标准向来如此,超过48小时那是扯的,一旦超过36小时基本上很多都是真性迟报了...

leiyangjikong 发表于 2010-11-29 16:38

应该是诊断后24小时内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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